为了突出戏剧性,律政类影视题材往往简单化处理控辩双方的矛盾——控辩是一场正派与反派之争,而正派的胜利或依凭于新证据的发现,或对伪证据的颠覆。而事实有时候会更加复杂——同样材料的迥异解读,往往受到不同思想方法和个人经验的牵引,并非简单的道德问题。从这个意义来说,《毒舌律师》可以算作一部“爽剧”,不管是新证据的突然出现,还是金远山、林凉水两位律师的控辩合谋,都使得反派并没有组织起真正意义的抵抗。这令我们回想起金庸那部著名的《笑傲江湖》:中原武林免去一场浩劫,主角令狐冲有机会享受大团圆的“笑傲江湖”结局,其原因不外乎——风清扬的出现和任我行的暴死。不过,正是有了文艺作品中“天冇眼”到“天有眼”的转变,人们才更容易在现实中选择向上一路。早在1982年,悉德·菲尔德便提出了戏剧性结构的概念,他认为电影剧本的戏剧性结构可以规定为:“一系列互为关联的事变、情节或事件按照线性安排最后导致一个戏剧性的结局。”按照悉德·菲尔德把电影的结构划分为三幕,他认为故事是一个整体,结构就是把故事按照一定位置安排好的东西。第一幕、第二幕和第三幕都是戏剧动作的一个单元,划分幕与幕之间的是情节点,情节点是任何一个偶然事故、情节或大的事件,它“钩住”动作并且把它转向另一个方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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